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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教[2013] 76号转发教育部体卫艺司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文件融教…    文章来源:文件融教[2013] 76号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3-20

福清市教育局

 

融教[2013] 76

 

 


转发教育部体卫艺司关于

做好2013年春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市直学校、职业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闽教办体【20134号)转发教育部体卫艺司《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13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福清市卫生局 福清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检查通知》(融卫〔201334号)的要求,切实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附件:1. 闽教办体【20134

      2. 教体艺司函【20137

 

                               

                             

 

福清市教育局

20133 19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闽教办体〔20134

 

转发教育部体艺司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学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

      现将教育部体卫艺司《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1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师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稳定。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311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3月11印发

 

 

 

教体艺司函〔20137

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日前,教育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教办〔20131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318号),对学校卫生安全等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落实相关要求,预防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特提醒各地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认真开展自查,排查风险隐患,落实管理制度,严防食物中毒发生。

二、认真按照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督促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以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切实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积极做好相关处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向我司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201335

文章录入:chenzhibao    责任编辑:chenzhi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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