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城关小学关于全面做好师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全体老师、各年级、班级:
元旦、春节将至,做好青少年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和监管工作,对保障全市人民欢乐祥和度春节意义重大。为全面做好此项工作,按照融教[2013]485号文件要求,现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年级班级要加强对学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并要进一步强化家校联系,指导家长配合学校全面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监管工作,确保全体师生安全度假。各年级班级要在寒假前,对所有学生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常识的宣传,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相关规定,增强学生安全文明燃放意识,防止发生燃放安全事故。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国旗下讲话、晨会、班会、期末家长会和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在全校开展宣传教育,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着重加强对有关管理规定、安全防范措施以及自护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烟花爆竹导致火灾、爆炸和致人伤害等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师生员工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远离这些危险场所。
二、加强学校的值班值守,强化应急救援等安全保障工作。学校作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主动配合所在镇(街)、村(居)及派出所,杜绝校(园)内出现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安全保卫处应根据学校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安排好值班人员,落实好值班工作,要结合校园安全预案、消防预案制定完善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主动防范意识,结合“清剿火患”行动,加强巡逻和值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学校人员和财产安全。
福清市城关小学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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