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全体教师:
为保障广大学生安全,预防各类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闽教办安[2014]3号、闽教安组办[2014]4号、[2014]5号和闽教安[2014]10号,融教〔2014〕94号文精神,现就做好当前学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全体行政和教师要认真执行校园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把预防学生溺水摆在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突出位置,通过国旗下讲话、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字幕、主题班会、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开展专项教育活动,反复告诫学生要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海或到江河、湖泊、溪潭、水库游泳、嬉水;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备、不熟悉的区域和无救护的水域游泳。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喊大人营救,不宜盲目下水营救,避免盲目施救导致的溺亡事故。特别要对“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重点加强教育;要在 “五一”、“端午节”、暑假等节假日前夕以及台风暴雨雷雨影响期间,教育学生远离沟渠、池塘、溪潭、水库和建设工地水坑等危险水域,严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各班级要把《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统一印发)印发家长并回收回执,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联系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学生家长,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使家长在“端午节”、“五·一”、暑假等节假日以及学生上下学途中等脱离学校管理的时段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加强对子女的监管,做到知去向、知活动内容、知同伴、知归时,防止子女私自下水。
二、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总务保卫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学校保卫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配齐配足年富力强的安保人员,配备必要的安保器械,及时修订完善学校门卫制度和学校保安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及必要的验证工作,严防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滋事和干扰校园秩序。严格落实领导每日巡校制度和门卫值班制度,在上放学时段,导护教师和保卫人员在校门口等关键部位值班,维护上放学秩序,确保学生安全。主动联系本校的综治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配合辖区派出所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排查,确保师生安全。
三、保障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各年级班级要把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列入年段重要工作,纳入班级安全教学计划,进一步开展 “做文明人、行文明路”,“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进万家”等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活动,使学生真正做到懂交规、守法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校园内要实行交通管制,学生在校期间,车辆不得驶入教学区和学生活动区域。继续加强对学生和家长进行安全乘车教育,教育学生不要乘坐无营运资质的车辆,劝告家长不要租用无营运资质的车辆集中接送学生。
四、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继续按照《福建省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闽教安〔2012〕7号)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联动机制,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制度、报备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和管理信息化。必须每月至少组织1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行动,重点是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安保工作、防盗工作、学生活动设施安全、用电安全、危化物品管理等各项安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彻底的自查,全面排查问题和隐患。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务必逐一登记造册,逐一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逐一整改到位。
同时,各年级班级还要在班级或年级范围内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发现教师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的苗头和隐患,对可能引发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高度警惕,将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积怨要及时列入调处、化解工作日程,及时引导学生合理合法地解决矛盾纠纷,避免发生过激行为,确保校园安定稳定。
五、积极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要结合“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切实把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按照“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加强对学校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指导,针对火灾、地震、洪水等灾害事故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六、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要认真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将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位教职员工,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任务。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由于工作失误或工作不力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追究有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春夏季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2.《转发教育部基础一司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3.《关于闽江学院发生一起宿舍空调坠落事件的通报》
福清市城关小学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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