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期末及节假日期间
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全体教师:
当前正值汛期,既是强降水、雷击、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高发期,也是中小学生意外事故,尤其是溺水、交通事故的高发期。根据榕教安全〔2014〕22号、23号及融安办〔2014〕31号和融教〔2014〕127号文件精神,现对学期末及暑假等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有关工作重申如下,请各行政、全体教师务必集中进行一次安全工作的再教育、再动员、再检查、再部署,切实保证学生假期安全。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
近一段时期以来,我省已发生多起学生溺水事故,形势严峻。市委市政府领导对预防学生溺水和暑期学生安全工作也提出明确要求,各行政要切实加强领导,全体教师要提高认识,将防溺水教育等安全教育职责落实到每一位学生。
二、加强教育,大力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和要求,结合班级实际和学生的年龄特点,利用国旗下讲话、每日五分钟安全教育、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以防溺水、防暴雨、防雷击、防火灾、防触电、交通安全、文明上网、饮食卫生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各班在暑假之前,要特别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三、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再次组织人员对校园校舍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确保不留空白和死角。重点对学校校舍、围墙、教学设备、体育设施、配电房、实验室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排除一切安全隐患,严防走过场。对危及师生安全的设施坚决停用或拆除,对不符合标准的建筑设施,予以整改加固,保证安全使用。
四、落实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各行政、全体教师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工作。接到上级有关部门重大气象、地质灾害预警后或遇到重大险情、事故后,学校要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措施,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发生事故或接到报告后必须及时按规定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的现象。对发生事故迟报、漏报、瞒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福清市城关小学
2014年5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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