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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城关小学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有关工作通知
作者:文件    文章来源:文件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4-7

 

福清市城关小学关于深入开展“三进”活动

进一步做好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全体教师:

天气逐渐转热,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期。为切实做好学生溺水事故预防工作,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和融教〔201556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夏季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多发时期,各年级班级要高度重视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继续坚持往年防溺水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工作成效。要把防溺水教育放在夏季安全工作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全面构建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新格局,建立健全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体系,完善党政领导及班子成员安全工作责任制,细化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学校班子成员、学校每个岗位、每项工作的负责人、每一位任课教师都应担负起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管理和教育的义务,自觉承担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

二、多措并举,落实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

一要强化宣传教育。各年级班级要将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每日五分钟”安全教育内容,通过国旗下讲话、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字幕、开展主题班会、悬挂横幅标语、发放《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开展专项教育活动,反复告诫学生不私自下海或到江河、湖泊、溪潭、水库游泳、嬉水;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备、不熟悉的区域和无救护的水域游泳。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喊大人营救,不宜盲目下水营救,避免盲目施救导致的溺亡事故。特别要对平时擅自游泳的学生、农村“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重点加强教育。要在“清明节”、端午节”、“五·一”、暑期等节假日前夕以及台风暴雨雷雨影响期间,教育学生远离沟渠、池塘、溪潭、水库和建设工地水坑等危险水域,严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要开展“三进”活动。为了确保学生的安全,全体教职员工要迅速行动起来,广泛开展以学生安全工作为主要内容的“三进”活动(即教育局干部进学校,学校进社区,教师进学生家庭),要把“三进”活动作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要通过各种途径,联系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学生家长;教育学生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特别要加强节假日以及学生上放学途中脱离学校管理的时段对子女的监管,做到知去向、知活动内容、知同伴、知归时,防止子女私自下水。

三要配合有关部门构建防溺水工作体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学校周边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牌,在危险水域设立警示标志,组织力量加强巡查,预防学生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河边、沙滩水边游玩,共同构建防溺水工作体系。

四要加强管理,严格学生点名、请假制度。各班要进一步加强学生点名、请假制度,加强学生出勤管理,班主任必须对缺课的学生请假事由进行详细核实,发现未请假擅自离校的学生应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离校的原因。

五要畅通渠道,加强信息报送。各年级班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严密制定应急预案,对涉及重大安全事故及学生伤亡事故的要及时报告。对于迟报、瞒报、漏报的要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附件:《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福清市城关小学

2015331

文章录入:chenzhibao    责任编辑:chenzhi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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