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开学初中小学校
安全工作调研和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开学初中小学校安全工作调研和督导检查的通知》(闽教明电【2011】1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迎检各项工作,确保国家和省安全生产调研督导组工作顺利开展。
二、扎实做好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坚持做好巡校日记,全面开展安全工作检查,排除隐患,杜绝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要营造浓厚的校园安全教育氛围。坚持抓好每天5分钟安全教育,充分利用班队会、多媒体、墙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福 州 市 教 育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开学初中小学校
安全工作调研和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调研督导工作的通知》(闽安委明电[2011]4号)精神,国务院安办和省政府安办将于2月20日至3月10日,对全省安全生产进行调研督导。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在抓好本地区、本行业安全工作调研督导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相关迎检工作,确保国家和省安全生产调研督导组在各地调研督导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为此,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做好期初学校安全工作调研和督导检查,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省校园安全形势的稳定和调研督导组对学校安全调研督导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开学初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吸取以往学校安全事故教训,按照全省有关学校安全会议、文件的部署,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努力遏制和有效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教育系统安全形势安定稳定。
二、突出重点,排查整治。根据省政府安办《通知》精神和教育系统实际,本次调研和督导检查重点是:一是开展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级别评定和分类整改工作情况;二是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百日行动“回头看”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面落实 “16个100%”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三是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春季开学初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教安组[2011]2号)精神,重点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学生交通安全、校车安全、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校舍和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三、立即行动,务求实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紧紧围绕调研和督导检查重点,迅速行动,精心安排,统一部署,及时深入基层学校开展安全工作调研和督导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抓好整治,取得实效。省教育厅将在近期组织调研督导组深入基层学校开展重点调研督导和明察暗访。
福建省教育厅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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