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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教育局紧急通知
作者:福清市教…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0-2

融教[2009]272号


紧 急 通 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职业学校、民办学校、中心幼儿园:
       当前,发生甲型 H1N1 流感的国家和地区还在不断扩大,我市的防控工作依然严峻,为了确保学生的健康安全,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学校和家长必须坚持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在假期当中,请各校要继续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与家长电话沟通、密切配合,做好以下的工作:

一、请家长在国庆期间每天早晨督促孩子测量体温,特别是10月6、7、8三天家长给孩子测量体温并记录,9日开学时带给班主任。

二、10月9日开课一周内,学生上学前家长测量体温一次,到校后由班主任再测量一次并记录,各校校长负责把关。

三、要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通风。特别是在接触过鼻涕和口水等呼吸道分泌物后更应该洗手。

四、由于甲型H1N1流感病毒主要通过咳嗽、打喷嚏等方式传播,所以应避免接触有流感症状(发烧、咳嗽、流涕)或肺炎等呼吸道病人,避免与海外归国人员接触。

五、避免前往人群拥挤的场所。家庭如有境外归来人员,应该注意提醒他们暂时先不要四处游逛,尽量缩小自己的活动范围。并免与其频繁接触,更要避免密切接触;

六、保证充足营养,保证睡眠。同时加强体育锻炼,以提高自身免疫力和抗病能力。

七、从境外回来的学生须在家一周后才能回校。假期时间不要组织学生外出,由家长自带出市旅游的开学后要向班主任汇报,有发热咽痛症状的在家隔离7天后,未出现流感症状的方可入校。

八、如果家长发现孩子发烧(体温≥37.5℃)时不要到校,一定要及时带孩子去医院就诊,并且要戴好口罩,前往乡镇以上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避免乘坐交通工具。等退烧后再观察3天一切正常(排除甲型H1N1流感),方可到校上课。可动员家长备好“连花清瘟胶囊”,预防和治疗甲型H1N1流感。

九、师生中一旦出现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一定要在第一时间(1-2小时内)报教育局和当地镇街、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各学校再次确定公共卫生联络员(疫情报告人),在10月10日前要将本校修订好的防控应急预案报送一份至教育局德育科。

 

 

 

福 清 市 教 育 局

二○○九年十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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