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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城关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作者:吴玉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9-24

  

福清市城关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 家长委员会宗旨

 

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加强学校的管理,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二、家长委员会组织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和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或班级工作的我校在校学生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必须能代表各个层面家长,由学校或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

3、家长委员会机构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7名、主任、副主任由家长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下设办公室。

4、家长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关心学校,能为学校工作出主意、提意见。

②具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并有较好的教育效果。

③能为学校工作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帮助。

④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三、家长委员会职责

 

1、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定期召开家长会议, 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2、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 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作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 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工作。

4、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

5、力所能及地协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6、每期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一学期的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四、 附 则

 

家长委员每年为一届,可连任,学生转学或毕业离校后卸任。

  

 

 

福清市城关小学

2010913

文章录入:wuyuyan    责任编辑:wuyu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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