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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2009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情况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9-2

福州市2009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情况表 2009年8月25日

农村小学(公办)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元/学期) 收费依据(文件名称、文号) 备注
住宿费 40 (榕教计[2000]62号)  
附:代办作业本 按实际金额代收代付(限价:一、二、三年级13元、四、五、六年级15元) 《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春、秋季课本、作业本限价的通知》(榕价费[2006]34号) 开学时按市物价局限价收取。
农村初中(公办)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元/学期) 收费依据(文件名称、文号) 备注
住宿费 52 (榕教计[2000]62号)  
附:代办作业本 18 《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春、秋季课本、作业本限价的通知》(榕价费[2006]34号) 开学时按市物价局限价收取。
城区小学(公办)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元/学期) 收费依据(文件名称、文号) 备注
杂费   待省级文件通知 学校不得预收
借读费 440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借读生工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榕教财[2004]51号) 永泰、平潭、罗源、闽清县200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学生
住宿费 50 (榕教计[2000]62号)  
附1:代办课本、作业本 按实际金额代收代付(限价:一年级49元、二年级47元、三年级73元、四年级77元、五年级71元、六年级69元 《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春、秋季课本、作业本限价的通知》(榕价费[2006]34号) 1、开学时按市物价局限价预收款   2、闽侯、闽清、永泰、连江、罗源、平潭县县镇学生免交教科书费
附2:代办社会实践、校服 按实际金额代收代付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的通知》 在发生时,一事一收,事毕结清,多还少补,不得盈利
城区初中(公办)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元/学期) 收费依据(文件名称、文号) 备注
借读费 715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借读生工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榕教财[2004]51号) 永泰、平潭、罗源、闽清县
住宿费 65 (榕教计[2000]62号)  
附1:代办课本、作业本 按实际金额代收代付(限价:一年级128元、二年级123元、三年级106元) 《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春、秋季课本、作业本限价的通知》(榕价费[2006]34号) 1、开学时按市物价局限价预收款     2、闽侯、闽清、永泰、连江、罗源、平潭县县镇学生免交教科书费
附2:代办社会实践、校服 按实际金额代收代付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的通知》 在发生时,一事一收,事毕结清,多还少补,不得盈利
普通高中(公办)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元/学期) 收费依据(文件名称、文号) 备注
学费 950 《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4]费149号)《关于调整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榕价[2005]费40号) 一级达标校
900 二级达标校
800 三级达标校
720 五区未定级学校
600 县(市)城关未定级校
400 长乐、福清市、闽侯、连江、罗源、闽清县农村未定级校
350 永泰、平潭县农村未定级学校
住宿费 150 (榕教计[2000]62号) 城区。个别学校另有调高,以物价局专门批复为准
120 (榕教计[2000]62号) 农村。个别学校另有调高,以物价局专门批复为准
择校费         (择校生不另收学费) 18000(一次性收费)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工作的通知》(闽价费[2007]291号) 一级达标校
12000(一次性收费) 二级达标校
9000(一次性收费) 三级达标校
附1:代办课本、作业本 按实际金额代收代付 《关于2004年秋季普通高中收费工作的通知》(榕价[2004]费49号) 开学时按市物价局限价预收款
附2:代办电影、体检、社会实践 按实际金额代收代付 《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4]费149号) 在发生时,一事一收,事毕结清,多还少补,不得盈利
附3:代办校服 按实际金额代收代付 (闽教[2001]直68号) 在发生时,一事一收,事毕结清,多还少补,不得盈利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公办)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元/学期) 收费依据(文件名称、文号) 备注
学费 1000—1200 《关于调整我省大中专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0]费字245号)  
住宿费 250 闽价费[2007]75号  
附1:代办课本、作业本 按实际金额代收代付 《关于调整我省大中专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0]费字245号) 开学时按市物价局限价预收款
附2:代办体检、社会实践 按实际金额代收代付 《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字435号) 在发生时,一事一收,事毕结清,多还少补,不得盈利
附3:代办校服 按实际金额代收代付 (闽教[2001]直68号) 在发生时,一事一收,事毕结清,多还少补,不得盈利
民办学校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元/学期) 收费依据(文件名称、文号) 备注
学费 报批 《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06]费154号)  
住宿费 报批 (闽价[2006]费154号)  
附1:代办课本、作业本 按实际金额代收代付 参照公办同级别学校 参照公办同级别学校
附2:代办电影、体检、社会实践 参照公办同级别学校 参照公办同级别学校 参照公办同级别学校
附3:代办校服 参照公办同级别学校 参照公办同级别学校 参照公办同级别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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