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教育局
融教[2010]280号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校务公开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市直学校、职业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落实福州市纪委九届八次全会、福州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福州市校务公开办会议精神,不断推动我市校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办事公开工作检查的通知》(榕公开办[2010]1号)的要求和部署,福州市推行办事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开展全市办事公开工作检查,校务公开工作将作为一项必检内容接受上级的检查。为了充分做好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级检查的主要内容
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监督小组,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落实情况;校务公开工作计划、工作部署,以及向教代会报告校务公开工作并接受审议情况;校务公开目录编制,以及工作制度化、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情况;在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开栏,设立校务公开意见箱、监督电话,利用校内广播电视、校园网实施校务公开的情况;按规定程序,落实及时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情况;按公开目录要求,真实、具体地公开招生录取、收费、教师职称评聘、干部选拔任用、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重点环节的情况;建立教职工(群众)意见反馈机制,做到点题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校务公开档案的完整性和规范管理情况。
二、迎检的相关事项和要求
(一)针对上述上级的检查内容,要求各学校必须做到:
1、进一步健全校务公开工作管理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工会协调和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学校党政领导要把校务公开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明确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明确行政办公室作为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学校要成立由党组织牵头,纪检、工会、教代会代表、民主党派代表等组成的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检查、监督、评议校务公开工作。
2、进一步规范公开栏建设,充实栏目设置。对外公开栏应设:办事指南、上级文件、重大决策、廉政建设、团队活动、收费规定、招生转学、安全管理、学生奖惩、信息反馈等十个栏目;对内公开栏应设:上级文件、重大决策、廉政建设、人事管理、教师奖惩、财务管理、基建采购、计生安全、教学管理、信息反馈等十个栏目。学校要根据实际科学设置校务公开栏,做到位置安排显眼,面积大小适中(一般不小于2平方米)、版面安排整洁、内容充实、更新及时。
3、进一步完善公开载体。校务公开以“一箱两栏三会”为主要载体,即:校长信箱,对内和对外公开栏,党政工联席会议、校情发布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特别要坚持把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基本形式,使之在推行校务公开工作中切实发挥作用。切实做到学校重大决策必须通过校务公开听取教职工意见,并提交教代会审议,未经教代会审议的不应实施,切实增强学校决策的透明度,维护教职工的知情权。
4、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校务公开工作要遵循规定的基本流程,即:职能部门提出公开内容申请——审议小组对公开内容进行审议——在公开栏和其他适当载体公开——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反馈——做好公开内容的收集整理建档。此外,要建立校长向教代会报告校务公开工作制度,评议部门(监督小组)要定期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要按照《福建省校务公开目录示范文本(试行)》的要求,全面完成校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明确校务公开内容、方式、责任、时限,用以指导日常工作,并按照《福建省创建“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示范单位”量化考评方案》,逐块整理好校务公开材料备查。
5、各校必须立即开展校务公开自查工作,针对上述的要求查找本校校务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在10月18日前做好整改、充实工作,积极准备迎接上级的检查。
(二)检查时间安排:
1、10月中下旬,福清市教育局抽查。
2、10月下旬,福清市纪委、福州市纪委抽查。
福清市教育局
二0一0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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