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教[2010]292号
关于再次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职业学校、民办学校、中心幼儿园:
近一个月来,我市连续发生多起火灾事故,引起了市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我局也多次下发文件并于10月19日召开全市校长会议进行全面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查找学校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全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从即日起到10月29日之前,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全员、全方位、拉网式排查隐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各级各类学校领导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校(园)长要亲自参与动员、部署、检查,按照本通知要求不折不扣搞好这次隐患排查工作。 二、迅速行动,认真开展校园安全拉网式大排查工作。各校要把这次安全隐患大排查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彻查各类校园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各校要根据融教[2010]278号文件要求,对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宿舍(含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配电房、会议室、体育馆和化学药品贮藏间、教学设施设备、学校出租的出租房以及食堂排烟管道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消火栓、灭火器、机房电路电线以及各种设施、设备是否安全有效,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标识是否明显,门卫管理、日常巡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
(二)、食品卫生隐患排查。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严把采购关,坚持采购索证制度以及食品留样制度。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防止发生集体中毒事件,确保学生用餐、用水的卫生与安全。
(三)、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要深入排查校园内部及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善,交通警示标牌、标线、标志是否明显,进出学校车辆管理是否规范,车辆停放是否合理;要深入排查接送师生的校车是否符合营运条件。 (四)、校园安保隐患排查。要深入排查学校保安员配备数量是否符合核定要求,寄宿制学校是否按规定配备生管,是否存在不适合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保卫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是否满足岗位要求;排查校园治安防控网络是否健全,报警、监控设备是否配置科学、有效,有无死角,学校大门、图书馆、办公楼、教学楼、实验室等重要部位是否安装有效的监控设施。加强管制刀具管理,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严禁学生参与打架斗殴。 (五)、矛盾纠纷排查。各校要按照融教[2010]42号文件要求,深入排查学校教职员工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师生与社会人员之间存在的矛盾纠纷,排查不良团伙及有不良行为的重点人。要保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完善预警分析机制,对可能引发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高度警惕,将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积怨及时列入调处、化解工作日程,深入摸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逐个化解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坚决防止形成现实危害。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学生晚自习和就寝的管理,配备专人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和安保工作,实行夜间巡查。
(六)、全面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预案,定期组织学生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对实验室、阅览室等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要进行专业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应对紧急事件的能力。
三、严格要求,扎实抓好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各校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各中心小学要负责对公民办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属于学校自身能解决的,要定措施、定人员、定责任、定期限,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属于学校自身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台帐,以正式文件形式分别上报当地镇(街)和教育局相关科室。我局将从11月1日起组织检查组抽查各校的排查情况,并将抽查结果予以全市通报。
福清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